而记录现场声像的行车记录仪成为车主自主维权的新“法宝”。行车记录仪提交的视频只要是原视频且清晰记录了事发时的情况,就可作为参考证据进行责任认定。
安装了行车记录仪的深圳车主方先生说:“很多司机利用交规占便宜钻空子。比如都知道追尾后车负全责,但是故意倒车撞一下,没有目击者也没有手机录像那后车车主真的是百口莫辩了。”而行车记录仪则能弥补这一漏洞,车主可**时间提供真实客观的视频资料,主动发起维权。
购买高价位汽车的车主很少购买行车记录仪,而购买中低端品牌的车主则有六七成会选择安装行车记录仪。“购买高端车的车主基本上不是**次买车,有较丰富的驾驶经验,可能不太注意这方面。相反**次买车的车主大多会安装行车记录仪。我们也会提醒客户装了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一家4S店的工作人员杨先生说。
是所有车主的“公敌”,而实际上,某些车主的恶意侵权行为丝毫不亚于“碰瓷”。来自深圳的陈先生在2013年买了车,在看到不少碰瓷、违章纠纷事件报道后,他也学朋友在安虫商城上买了行车记录仪按在自己的车上。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行车记录仪刚装上不久便派上了用场。
去年9月,陈先生驾车行驶至南山大道时,一辆白色轿车突然从辅路上开来,不但没有主动避让主路车辆,还加速进入主道,碰撞到陈先生车辆的右侧尾。对方司机一下车就指责陈先生是从路中间变道过来的,属于抢道应负全责。交警来了后直接把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拿给交警看,视频里一清二楚,还能看见对方一边行驶一边关车门。交警看完视频后,当场对对方处以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
行车记录仪虽然只放在前方,但其镜头**广的角度可以达到175度,接**面。 按照车辆使用情况和现行的交规,大部分说不清责任的、需要视频辅助的交通事故都发生在车前。因此行车记录仪的影像足够为车主维权,不必担心有死角。行车记录仪自身没有修改视频的功能,只能用来记录和播放。
而对于交警方面只要行车记录仪没有动过手脚,提交的视频是未经修改的原视频,且清晰记录了事发时的情况,就可以作为参考证据进行责任认定。
做好道路公共资源的配套服务,仅仅依靠政府安装监控 探头是无法满足的。随着视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行车记录仪等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是消费者自身依法维权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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